一是加强宣传教育,增强全社会防火意识。
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网络等媒体和手机短信、宣传标语、播发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,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火常识,切实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。通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,倡导群众采取网上祭奠、鲜花祭奠、植树祭奠等文明的方式进行祭祀,摒弃上坟烧纸、烧香和燃放烟花爆竹等陈规陋俗。积极发动各地在林区墓地集中地大力倡导鲜花换纸、树苗换纸等文明祭扫活动,推进无烟墓地、生态墓地建设,结合因不文明祭祀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例,警示和教育群众提高森林火灾的防范意识,杜绝墓地随意用火现象的发生。
二是加强督导检查,强化预警预报。
继续深入组织开展“森林火患排查专项行动”,对存在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梳理、集中整治,对景区、村庄周围、林区墓地、林内高压线和重要目标进行重点排查,落实排查责任制和责任倒查机制。
三是加强依法治火,从严管控火源。
着力筑牢“四道”防线,全面加强野外火源管控。一是景区野外用火审批防线,加强对生产生活用火的监督管理,确保正常用火安全。二是火种收缴检查防线,加强对进景区人员防火安全检查,严格收缴火种,确保火种不上山、不入林。三是景区巡护防线,对林缘、坟头、地堰、路边等重点部位,延长值守时间,增加巡护瞭望密度,关键时段严看死守,确保不引发火灾。四是联防联动防线,既要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头、山头、地块,又要实行村民联防、联保制度,尤其在各级行政边界区域,要加强协调、搞好配合,确保实现联防联控联动。同时,对老人、小孩、智障等特殊人群和情绪不稳定人员,要落实责任,专人监护,严防引发森林火灾。在高森林火险时段,组织开展野外用火严打专项行动,依法严惩违法用火。
四是加强预警监测,科学组织扑救。
一旦发生火情,各级森防指将及时规范启动应急处置预案,做到有序组织、科学指挥,及时扑救,确保打早、打小、打了,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。火灾扑灭后,立即组织人员,全面清理火场,实施洒水作业,彻底消灭余火,并看守火场48小时以上,严防死灰复燃。
五是加强值班值守,妥善处置火情信息。
严格落实森林防火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。值班人员要掌握相关情况,熟悉防火业务,责任心强,确保火情信息及时调度和处置,卫星热点核查情况及时上报。严格执行林火信息归口管理和火情“零报告”制度,迅速准确报告火情信息,坚决杜绝迟报、漏报、瞒报、乱报。同时,要及时通报和发布火灾情况,加大火灾案件查处力度,正确引导社会舆情,发挥好火灾案件的警示和教育作用。